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全过程。
(三)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8 | 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人 |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30日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安排见《数理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附件1)。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计分,第三个环节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计分。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考生通过现场抽取试题和考官提问的方式作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考生通过现场抽取试题和考官提问的方式作答,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专业基础部分考核内容来自《数理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https://slyx.zjnu.edu.cn/2025/0305/c15140a510770/page.htm。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面试150分。
(五)心理测试
考生需在3月28日前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mlhxljk.zjnu.edu.cn。具体操作详见《2025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2)。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资格审核(3月30日8:00-9:00)时抽签确定,由考生记录在面试顺序抽签表上,并签名确认。面试前5-10分钟根据序号通知考生准备面试。请所有考生注意现场叫号。
2.一志愿每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所有面试的考生须在3月30日上午9:30前进入候考考场进行候考,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候考考生集中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3.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4.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规划和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考生可通过扫描学校门口进校预约码或关注“浙江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浙师”板块中的“访客预约”预约进校。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时提交给学院工作人员,参见数理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流程(附件3):
(一)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5)。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6)。
4.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7)。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40%)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提供虚假信息。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571-81952035,0579-82411990
学院邮箱:slyx@zjnu.edu.cn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数理医学院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数理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表.docx
附件3 数理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流程.docx
附件7 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